我是干建材生意的,装饰公司从我这拿货一直没给钱像他要也没有,一年多没找到人,还是不耐给,是写借条还是欠条?

更新时间:2019-04-06 05:01:24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个问题,我是干建材生意的,装饰公司从我这拿货一直没给钱像他要也没有,一年多没找到人,现在找到了还是不耐给,是写借条还是欠条?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11211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有担保人,还应写明担保的形式和担保人。
    如果借条只简单写了借了多少钱,没有写还款的时间,可以认定是一种无限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如果借条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2019-04-06 04:53:29
    点赞
  •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838336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19-04-06 04:56:00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157687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情况
    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
    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2019-04-06 04:56:22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580719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2019-04-06 05:01:24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村里有个人拿了我的脐橙,但没给钱,我是要让他写欠条还是借条呢?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我是做建材生意的,赊出去了很多东西,我想问我该怎么样写欠条,是欠条还是借条,谢谢!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朋友欠我钱,都一年半了没还,我是该让他打欠条,还是借条,日期该怎么写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什么别人花白逾期的信息会发给我?
看你是否办有银行的通知业务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什么百千金融隔五年才发消息说要还贷要起诉这是合法的?
您的分期还完了吗?如果您没有还完,是可以起诉您的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都是口头说的。你能不还吗?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归还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我想问下欠款问题
欠款到期不还钱可以起诉的
全部7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时说12000试用,没利息的
在试用期间,如果物品损坏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的规定,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意味着,如果物品在试用期内发生毁损或灭失,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而非买受人。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广东蓝沃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68 人
查找户籍档案所在地,在单位还是派出所?
13秒前
李玉鸽律师
近期帮助 196 人
您好有个事情向您咨询一下
15秒前
赵洪珍律师
近期帮助 5483 人
我微信小程序立案后不知道怎么进行下一步
1分钟前
广东天习律师
近期帮助 86308 人
广东省开平市燃气公司第一次征收170元可充气煤气罐上面必须有注明:只字样,过了一年,这样合法吗?
3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6687 人
我家农村房要平移,经过村里批准了总60平方杂货店,营业执照齐全,现在要拆除平移,每平方赔偿多少钱?
3分钟前
杨帆律师
近期帮助 285 人
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相关事情,5月10号被外包公司通知离项,完了之后去本公司待岗,请问这个该怎么解决
3分钟前
阮兴军律师
近期帮助 10118 人
你好,我在自己门市门口放摆摊的推车合理吗,不占大路不占人横行道
4分钟前
王珂律师
近期帮助 76687 人
你好,先问一下我在网上买的24年的新茶,到手是23年的茶,涉及到虚假宣传嘛?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