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不能享受低保政策,除非老人再搬回户口所在地,政府给我的这种解释合理吗,才能给母亲争取低保待遇。
更新时间:2022-07-25 17:51:24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母亲今年90多岁,和她的孩子们住在
巢湖市,这很方便照顾孩子。这位老人的户籍在寒山县。2014年之前,寒山县
老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但我母亲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自2014年11月起取消。我的孩子们去了我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解释说,人和家庭是分开的,所以他们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除非老人搬回户口,否则我想咨询律师,政府给我的解释合理吗?我该怎么为母亲争取最低生活津贴。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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