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写明离婚后债务均与母亲和子女无任何关系?是否可以离婚协议注明成家贴补子女婚嫁费?
更新时间:2019-04-07 08:20:04
问题描述:
母亲与父亲,目前准备办理
离婚手续,无结婚证,2年前建立3层楼房。目前有近1万建房外债。在由母亲偿还,票据也经母亲手。其余家里价值5万多财产均放置新房内。由父亲购买。两人育有2女,未成家。第一,父亲常年不在家,在外发现大量外债,目前人身在外地无法找寻,电话沟通表示让其母亲立字据,内容是每月父亲还债务,经母亲手代交,如若还不了,由母亲负责催促或者必要时垫付。父亲意思是这个债务想躲避,任何问题由母亲来抵挡。如若离婚,是否可以保护母亲,写明离婚后债务均与母亲和子女无任何关系?第二,如若涉及离婚,母亲是否需要有赡养义务急百年后各类开销问题。第三,2女均未成家,是否可以离婚协议注明成家贴补子女婚嫁费?第四,如若父亲不愿意同意以上条件,要求父债子还,以及他的赡养义务,该如何定义?最终目的是不想受其父亲常年在外的多处不知明债务问题影响,保护好子女及母亲不受债主骚扰。已经几年新房无法入住,债主霸占新房并威胁母亲,认定找不到父亲,就可以找家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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