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人员撞到,是否应该定义为有没有责任,撞人者是否犯罪?
更新时间:2022-08-07 19:20:05
问题描述:
巡逻特警占领了非机动车道,检查无照摩托车驾驶情况。摩托车司机弃车逃走,撞上了乘坐电动汽车的正常人,造成头部和眼睛3厘米的开放性创伤,4处上颌骨骨折,右肩锁关节脱位,手术钢板固定,8处肋骨骨折。警方将此案定性为
交通事故。我想问一问,这个案件是否应该被定义为交通事故,是否由巡警负责,伤者是否可以被定为重伤,以及袭击者是否犯罪?案件已经发生半年,没有控制,对撞机没有出现,运营成本超过6万元。求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