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政府达成协议允许在原老屋改建房由施工方帮助填地基填地基时发现高因素不付也向多个部反映问题但以规划等理由不允许在地建房以征收不安置宅基地方案来处理问题这样合法吗素不付也向多个部反映问题但以规划等理由不
更新时间:2022-08-09 00:48:42
问题描述:
与政府达成协议,允许建设方帮助填补原有旧房改造的基础。如果发现高因素未支付,也可以向多个部门报告问题,但不允许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用于
征收,而不是出于规划和其他原因安置宅基地。如果不支付费用,但由于规划和其他原因,不允许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用于征收和不安置宅基地,那么向多个部委报告问题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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