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公租房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份额,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9-04-09 17:37:41
问题描述:
婚前户口所在地,是和女方父母一起的,属于公租房性质,现在动迁,动迁政策中按低保人头分,男方没有分到名额,那女方拿到的动迁不住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补充:补充说明下,男方是外地户口,户口不在
上海,也不在女方父母的户口里,动迁时,由于是按照人头分,享受国家低保性质,男方在上海有婚房,因此当时把男方的名额上报上去申请动迁补助,被剔除在外以他处有房的名义,因此只有女方和宝宝享受动迁政策,因此想问下,这个房子男方是否有份额,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