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7年2月18日对方起诉离婚,3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
更新时间:2018-07-31 23:48:34
问题描述:
你好!2017年2月18日对方
起诉离婚,3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10月9号我去法院了解案情时被告知已经判离婚。已公告方式。12月份我写了一份再审
申请书到中院,中院转案到地方法院。2018年2月5日地方法院驳回我的再审,理由是,判决书多次
送达被拒收。原卷宗所没有回执记录投寄记录或拒收记录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求助你们,我应该怎么办。
你好!2017年2月18日对方起诉离婚,3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10月9号我去法院了解案情时被告知已经判离婚。已公告方式。<p><p>12月份我写了一份再审申请书到中院,中院转案到地方法院。2018年2月5日地方法院驳回我的再审,理由是,判决书多次送达被拒收。<p><p>原卷宗所没有回执记录投寄记录或拒收记录我也没有接到任何电话。<p><p>求助你们,我应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