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因为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不给就不离婚,孩子不给我,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更新时间:2019-04-10 21:52:31
问题描述:
我09年因为感情不和而
协议离婚。婚后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离婚时我要求过
抚养一个孩子但男方不给,我是净身出户的。男方让我每月拿
抚养费1500元。不给就不离婚,我迫于无奈就签字离婚了。可是我现在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因为我自己没有工作,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现在我又结婚了。我想问问他们每月让我拿1500合理吗?离婚时一分财产没给我,孩子不给我,现在逼我要钱,我拿不出来钱,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