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已经在10月21号和领导说了我11月的社保不需要买了,这合理吗?社保不是应该是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吗
更新时间:2022-09-07 09:30:50
问题描述:
我在10月21日提交了辞职表,并于11月21日到期,但我在10月21日告诉我的领导,我不需要在11月购买社保。结果,领导说社保局停了一段时间,说我错过了那个时间,并在11月帮我买了社保。结果,领导告诉我,我全额承担11月购买的社保是合理的吗?
社会保障不应该由公司和个人共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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