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村里统一出据证明并做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请问房子产权以2002年的土地证确定还是以80年的分书确定
更新时间:2018-08-01 13:47:45
问题描述:
在老家有一间半的老房子,原本就一直关着没有使用,2002年村里统一出据证明并做了农村
集体土地使用证。由于面临开发,隔壁的叔叔突然说那半间房是他的,后向家里长辈了解,80年代初爷爷分家时把那半间房分给了叔叔,由于叔叔另批地建房,将那半间房卖给了我爸,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订立契约,直到前几年产权都不存在争议,前2年据说可能拆迁,叔叔突然提出产权要求,并以当初分家时的分书为据,由于长年不在老家居住,也几乎不回去,叔叔擅自将房子修葺后出租。请问房子产权以2002年的
土地证确定还是以80年的分书确定,我叔是否存在侵权?
土地证有明确的村委会证明文件并盖有公章。拜托老师提供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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