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九年了,孩子判给女方,还可以跟孩子打电话看孩子,请问我能起诉对方妨碍我的探视权吗?

更新时间:2019-04-15 11:40:18
问题描述:
你好!双方离婚九年了,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一个月给女方1000元,前面几年还好,还可以跟孩子打电话看孩子,可是后面三年女方把跟孩子有关的一切联系都切断了,我没办法,只能暂停抚养费来逼对方现身,可是现在对方却直接起诉我,请问我能起诉对方妨碍我的探视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6077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2019-04-15 11:31:36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21527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探望权是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新增的内容。《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知,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1.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包括会面和交往;按时间长短,还可以分为暂时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暂时性探望也叫看望式探望,其特点是时间短,方式灵活,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时间、地点去探视、看望子女。逗留性探望是由探望人领走该子女,并按时送回该子女,其特点是探望时间长,父或母与该子女有较长的交流和了解时间。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除此以外的其他亲属都不享有探望权。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一方。《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协议优先原则,应先由离婚父母对探望子女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确定。父母双方协议与法院判决相比,更有利于探望权的行使,毕竟父母了解子女的身心特征和作息时间,协议时会从子女利益考虑,而且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更容易自觉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作为《婚姻法》新增的一项实体权利,当事人可以独立行使探望权。《婚姻法解释
    (一)》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19-04-15 11:34:51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910944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夫妻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各项对抚养权尽心判决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19-04-15 11:36:45
    点赞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13069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019-04-15 11:40:18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孩子归谁
民法典 1851
你好,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没有给抚养费,女方能随时看孩子接孩子走吗!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孩子两周岁,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因为孩子是个男孩子,且先是女方提出离婚就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吗?
感情破裂婚姻法规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方提出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一直由女方带的,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而在诉讼离婚中要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2分钟前
金辉律师
近期帮助 6854 人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不安排工作,该怎么处理?
2分钟前
党东月律师
近期帮助 1233 人
昨天刚出院再次入院同一病种合作医疗还能给报销吗
5分钟前
党东月律师
近期帮助 1233 人
在网络上遇到一个好像是诈骗的软件,叫ping平台
10分钟前
邓庆奋律师
近期帮助 22867 人
个人交易没有合同的定金纠纷这么处理
10分钟前
广东蓝沃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43 人
就是我跟我一个朋友本来前面商量好要一起开店的,可是后来因为我工作上的原因我拒绝了,但是他要去告我
10分钟前
黄龙泉律师
近期帮助 15186 人
别人说已经把我个人信息和家人的都扒出来了我想问一下构不构成犯罪没经过本人同意
12分钟前
魏涛律师
近期帮助 73923 人
别人报警说有人强奸我但是本人否认了警察怎么处理
12分钟前
林珍粦律师
近期帮助 1304 人
员工在A公司签劳务协议,但是和B公司没有签劳务协议,后来B公司辞退该员工,这样是那个公司违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