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发放2月份工资,才知道要扣取这个费用,请问他们这算是违反劳动法了吗?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更新时间:2022-09-26 01:02: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工作,于2017年12月底提交了辞职信,并于2018年3月11日批准离职。每月25日支付工资。二月份的工资在三月份发放。今天,他们刚在二月份拿到工资。因为我半年没有离开,他们扣了250元。但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不到半年扣除250元)。收到工资单后,我知道要扣除这笔费用。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我们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