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教育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01 19:31:46
问题描述:
我离异后再婚,按照约定,按时给与前妻生的孩子生活费、
抚养费及教育费,今年孩子已19岁了,前妻在我强烈反对下擅自决定让女儿上了一所民办高职学校,年费用约3万元,现
起诉我要求均摊孩子的年度教育费1.7万元,与理之中我该给孩子教育费,可我现年收入约3万余元,再婚后育有一女,女儿是智障儿,每年支付女儿的特殊教育费约1万余元,购房
借款尚有8万余元未还,请问我该如何应诉?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