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今年11月突然提出要和我
离婚,我不同意.他居然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们个性不合,说我脾气暴躁,还有...我不想和他离,可是他铁了心要离,还要夺走我的女儿,女儿是我一手带大的,我不能放弃她,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当初我们第一次离婚时他说买给女儿的,虽然房子从头到尾都是他一手包办的,我和女儿没出过一分钱.可是
房产证上是女儿和他的名字.他说不要我出
抚养费,让我同意和他离婚并搬走,我认为房子虽然不是女儿买的但里面也有女儿的股份,我想和女儿住在家里,但我是外地的,我丈夫是本地人,我斗不过他的,我也不懂法律,我该怎么办呢,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