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同居
更新时间:2018-08-02 05:46:46
问题描述:
张某(女,户籍
河北)与李某(男,户籍
南京)是大学同学,2004年二人非法同居,生有一男孩(现四个月),后来来由于感情不合而分居.张某领孩子回河北生活.李某居仍在南京.由于为争夺孩子
抚养权,男方经常骚扰并威胁女方.问:1、女方如想起诉男方需到哪里的法院?2、女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男方如有暴力倾向,可不可以取消其探望权?谢谢各位律师。
张某(女,户籍河北)与李某(男,户籍南京)是大学同学,2004年二人非法同居,生有一男孩(现四个月),后来来由于感情不合而分居.张某领孩子回河北生活.李某居仍在南京.由于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男方经常骚扰并威胁女方.问:<p>1、女方如想起诉男方需到哪里的法院?<p>2、女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p>3、男方如有暴力倾向,可不可以取消其探望权?<p>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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