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抚养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02 06:30:26
问题描述:
我因与前夫性格不和而离异,但由于当时考虑不周全,在
离婚协议上留下把柄。离婚时商量房子归他,女儿跟随他,
抚养费一次性由存款和房子中折价扣除,所以离婚协议上就简单写成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付抚养费一栏用线划掉了,但没注明已一次性付清。不过,有一份他离婚前亲手书写的财产分割单,里面清楚算明女儿抚养费6-18岁已从财产中一次扣除,很详细。可惜的是没有双方的签名。现在他抓住这个漏洞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我付抚养费,一个月500元。这明明就是敲诈!请问这个官司我怎样应对?是否有机会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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