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协商结果交警要求对方提供当晚是自己开车的证据,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
更新时间:2019-04-19 08:29:11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车跟对方相碰,对方没有停直接开走,我的行车记录仪有记录全程。因我的车无法继续行驶,报警后交
警告知待拖车后至交警大队。交警打电话让对方到达交警大队,对方约一个小时到达,现对方一直说当时不知道车被碰到没感觉,不是以逃逸处理。现在协商结果交警要求对方提供当晚是自己开车的
证据,如果能提供,不以逃逸处理。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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