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8-08-02 09:44:23
问题描述:
A女士去世后,身后有3个儿子,2个女儿,房子是当初的
回迁房,房证写的是A女士,回迁时A女士与小儿子一家三口、小女儿的
户口在一起(目前小儿子一家户口已迁出),增面积费用由小儿子缴纳,后来的产权费由小儿子缴纳。我的问题是:是否5个子女对该房子有平等的
继承权,小儿子是否可以以缴纳费用为由,占有该房子,现在的房证上写的仍然是A女士。
A女士去世后,身后有3个儿子,2个女儿,房子是当初的回迁房,房证写的是A女士,回迁时A女士与小儿子一家三口、小女儿的户口在一起(目前小儿子一家户口已迁出),增面积费用由小儿子缴纳,后来的产权费由小儿子缴纳。<p>我的问题是:<p>是否5个子女对该房子有平等的继承权,小儿子是否可以以缴纳费用为由,占有该房子,现在的房证上写的仍然是A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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