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夫妻感情不好,并在两人相处期间找到新的新的男友,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些钱物。
更新时间:2019-04-20 13:54:47
问题描述:
男方因妻子长期不在身边,女方因夫妻感情不好,两人相恋,交往两个月后女方已
离婚,男方因种种原因未能离婚,相处不到一年后女方以男方不能马上离婚而提出分手,并在两人相处期间找到新的新的男友,在相处期间女方父亲由于欠下赌债,男方分两次将五万块借给女方,第一次两万是女方拿男方卡直接提取两万现金,第二次三万是男方卡转到女方卡,当时由于恋人关系男方都没好要女方
借条,另外男方还送给女方大概加起来一万多的财物。现请问男方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些钱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