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公司跟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用下面两个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4-20 17:15:30
问题描述:
下午好,我今年7月20号入职一家公司,10月1号转正。转正工资与当初说的不一样(试用期4000元,面试的时候说转正4500-5000元,但是实际转正给我4300元),所以我在10月末的时候写辞职信说11月30号离职,公司有个人出差在国外,他说等12月处他回国再商量我的离职问题,所以11月30号没有离职。12月等他回国之后没谈拢工资和工作内容方面的问题。之后我就提出公司抓紧招人,人员到位我就走。后面公司针对这件事什么也没有跟我说。直到15号上午公司人事跟我说公司决定让我工作到今天,今天给我结工资,我就不用来上班了,当天通知我让我当天走人。我说我的辞工单写的离职日期是上个月30号,不是12月15号今天,人事说这事公司已经决定了。公司辞退单也不提供给我,他说我已经写了辞职信。我个人认为公司这是无故辞退我,我写的辞职书已经过期了,既然过期之后还在公司上班的话我认为那个辞职信已经无效了。公司这样一句话都没有跟我商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间告诉我就干到今天让我走,我认为这是无故辞退我。还有公司跟我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公司所有的人都没有签合同。我想用下面两个理由申请
劳动仲裁,1,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2,无故辞退我。有关赔偿我想得到专业人士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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