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8-08-02 12:53:52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下属机构负责人私刻公章,以机构名义向某人借款10000元,并明确告知他借钱的用途是归还自己挪用的公款,但是借款同样被该负责人挥霍。案发后,该负责人以诈骗罪被判刑十五年。被借款人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令我公司承担责任,对此,我公司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我们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经济纠纷案中涉及
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应当适用该法律的第四条和第五条第一款。但二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仍然维系一审判决,判令我公司承担责任,我公司对此十分不服。判决一旦生效,公司将面临损失,请教各位,针对这种情况,我公司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在
法院执行之前通过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来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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