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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02 18:46:27
问题描述:
2010年5月结婚,婚后男方以办厂为名问女方母亲
借款10万元,目前准备离婚,10万男方以
承兑汇票方式归还。男方实际一直在经营公司,另外男方经营的公司为股份制,和另2分共同投资。问1:男方的投资办厂均在婚后,婚后男方经营的公司的收益、所占的股份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
共有财产进行分割?2:女方母亲借给男方用于投资的钱的公司投入收益部分女方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2010年5月结婚,婚后男方以办厂为名问女方母亲借款10万元,目前准备离婚,10万男方以承兑汇票方式归还。男方实际一直在经营公司,另外男方经营的公司为股份制,和另2分共同投资。<p>问1:男方的投资办厂均在婚后,婚后男方经营的公司的收益、所占的股份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p>2:女方母亲借给男方用于投资的钱的公司投入收益部分女方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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