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和法律执行力有什么区别呢

更新时间:2022-11-27 18:46:04
问题描述:
法律效力和法律执行力有什么区别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302385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效应是人们对法律威性认知,效力是指具有执行的具体法律措施
    2022-11-27 18:44:05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02532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规定指定执行的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裁定指定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函示指定执行的案件,应当裁定指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 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四条 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第五条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第八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九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第十二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的,应当向其发出督促执行令,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应当作出裁定,送达当事人并通知有关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本辖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间,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期间以及中止执行期间。
    2022-11-27 18:46:04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借据有什么法律效力
借据有什么法律效力
债务债权 250
金融类刑事案件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金融类刑事案件律师费用具体操作如下:按案件阶段收费时,律师会根据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分别报价;按涉案金额比例收费时,律师会根据涉案金额大小确定费率;计时收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我国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被批捕后可查,但须通过正当途径。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执行并通知检察院。若不批捕,检察院说明理由,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询时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擅自侵占他人财产如何定罪
擅自侵占他人财产可能涉嫌犯罪。如证据充分且行为恶劣,可通过刑事追诉定罪处罚;若主要目的为追回财产,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与赔偿。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判决生效后多久执行
判决生效后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操作包括: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后,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判决,如查封、扣押、拍卖等。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惠州市挪用资金罪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全部1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泉州询问律师多少钱费用
法律分析: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1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律师解答动态
1分钟前
张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27231 人
怀孕男方不负责怎么办怎么处理
1分钟前
李海江律师
近期帮助 20118 人
文化传媒合同纠纷问题
3分钟前
广东三佛律师
近期帮助 15687 人
需要交钱的吧
6分钟前
张宇律师
近期帮助 8038 人
就是我身为收银员,然后有几天上班的时间拿了备用金里面的钱,总共不到100块这属于违法嘛
9分钟前
汪健律师
近期帮助 1838 人
我被别人打了报警去派出所签了调解那个协议书私了之后他们说过段时间给钱,然后我当时同意了,但是我现在想
14分钟前
广东蓝沃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17 人
就是我是做沐足的签合同签了半年,半年之内辞急工就是全部工资扣百分之三十,但是我现在还没到半年我怀孕了
15分钟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5252 人
雇主雇佣我爸为农用机动车驾驶员,他现在想让对方直接走保险赔偿我爸,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雇主追偿吗?
20分钟前
盈科王雨昕律师
近期帮助 45252 人
两个一年级孩子在校有过几次摩擦,第二次给他橡皮弄坏了也配新的了,还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了,欺负他孩子!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