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90后31岁的男方,我和妻子现在准备离婚,有2个孩子,大的男孩11岁这2条不加都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2-11-29 04:48: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个90后31岁的男方,我和妻子现在准备
离婚,有2个孩子,大的男孩11岁,小的女孩4岁,2个孩子的
抚养权归我男方所有,女方不用出一分钱抚养费,夫妻有一套共同财的房屋,现在还没离婚已经到房屋管理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房子归我男方一人,等大孩子满18岁我把房子过户给大的孩子男孩,女方已经签字放弃了,现在这套房屋不动产现在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了,以后女方买房我男方要出钱出力帮忙,然后准备好好挣钱在买套房以后赠给小的女儿,我在挣钱买属于自己的一套房,这个是我的承诺,而且我也有这个能力做到的,只是会很辛苦,我也务必这样去做,那么我的问题来了?现在我们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房屋现在是我一个人的不动产名字了?离婚协议上还需要加上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处理后女方自愿放弃的这一条吗?不加可以吗?怎样加对我男方以后有利些?我现在担心以后女方买房我出钱出力帮忙了以后,她又向我要回这套房屋的一半财产,毕竟大的孩子目前还没有18岁,女方说离婚协议上不用加等大孩子满18岁我把房子过户给大的孩子男孩,因为她知道我会给孩子的,这2条不加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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