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财产损害的,由1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22-11-29 09:14:05
问题描述:
1.乙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财产损害的,由
1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或法院判决甲方承担
连带责任的,甲方
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因乙方故意或重大
过失所致,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第三人原因所致,由第三人
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履行协助义务;非自身或第三人原因,甲,
乙双方认可,在投保的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额内承
担赔偿,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负。
3.乙方从事劳务活动中,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导致甲方财产损失
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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