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掉上海的房子和郑州房子来置换上海三室
更新时间:2022-12-01 22:32:51
问题描述:
我卖掉
上海的房子和
郑州房子来置换上海三室房子,上海房子因交易政策变动,放款时间
延长,加上买方征信问题,不能及时收到款项,郑州房子因洪水和疫情审批放款滞后,所以我不能按约定时间10月10日前支付首付。并且三价合一,我的贷款额度比合同价格会少100万左右,我无力填补这个空缺。另外,我买的房子和前后交易的房子比房价过高。是否可以说明显失公平?还有当初意向合同中介方说按照吴X行情需要支付50万,但是支付后经调查发现定金行情是10万左右,是否能认为显失公平?我想了解能否要求对方延迟首付款时间,能否要求讲价?或者能否无责解约,追回我预付的50万首付和按照行情标准追回部分定金。目前房子并未网签,只是在中介那里签了居间协议和中介提供的一页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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