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转移A的债权。是否可以报警,控告A诈骗,以高利息为理由,以好转移A收不到钱的风险。
更新时间:2019-04-25 15:41:3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有件事向您咨询一下,我妈的一个姐妹叫A买房缺十万元,刚好A借十万元给B,但是A对我妈说B给的
利息很高,B又是公务员,都是熟人,所以就让我妈借钱给B,事实上是A收我妈的十万元,借条是A的女儿写的,就是转移A的
债权。可是就在收到B的两个月的利息后,就联系不到B了,现在事情过去一年了。您说我妈是否可以报警,控告A诈骗,A明知道B没钱还债,以高利息为理由,骗取我妈,以好转移A收不到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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