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8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时效为3年,请问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2-12-10 03:28:09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21年8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时效为3年,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
上海,但实际工作地点是在
成都,且是我自愿。今公司想把我调任于
徐州,每天补助100元人民币,但我和我的婆婆爷爷一起住成都,离太远了无法照顾两位老人,公司说如果不接受调任就只有优化人员(辞退),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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