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开了高血压的药,开了颈椎的药;皮肤科开了皮肤过敏的药。是否属于医院误诊,是否能获得医院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9-04-26 06:53:24
问题描述:
半年前因头晕,去某医院检查,医生说说高血压,给开了高血压的药,一直吃了半年。半年后,颈椎不适,身体瘙痒,腿脚酸痛,去医院再次检查了2次,该医院诊断说是颈椎病,开了颈椎的药;皮肤科开了皮肤过敏的药。一周后,病情恶化,全身酸痛发麻、脚水肿、食欲不振,再次去医院检查,这次验了血诊断为尿毒症。后来我了解到,之前的所有病都是慢性肾炎引发的病,拖延了半年导致病情恶化为尿毒症,肾功能不全,现在我的肾已经需要更换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院
误诊,拖延慢性胃炎的早期治疗期,是否能获得医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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