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把这两万块钱还给对方丈夫。请问这种情况还款给男方,对方妻子假如有借条原件,还能否再次起诉要求本人还款?
更新时间:2019-04-28 18:54:42
问题描述:
2015年向一对夫妻
借款两万元,当时对方两夫妻都在场,借条写了对方妻子的名字,现在到了还款的时候,但是双方在闹
离婚,但还未离婚。请问把这两万块钱还给对方丈夫。但是当时写的借条估计已经不见了。请问这种情况还款给男方,合理合法吗?对方妻子假如有借条原件,还能否再次
起诉要求本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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