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孩子抚养费。剩余20万反悔不给。请问律师们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9-05-01 13:19:19
问题描述:
2015年5月男女双方订亲未领
结婚证,同年12月生了孩子,2016年2月男方悔亲(孩子只有三个多月),男方约定赔偿女方30万做为损失费,孩子由女方扶养,前期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孩子
抚养费。后期
抚养费在增加,同时以后孩子的学习等费用由男方承担。但男方只支付了10万,剩余20万反悔不给。并且两年男方未看过孩子一年。
现女方要求孩子抚养费由每月1千增加到3000,以及追讨剩余的20万损失费,请问律师们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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