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支付三天法定假日工资,这样我就属于给两人重复支付了费用,对此我不理解,对此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3-01-27 06:16:17
问题描述:
春节原护工请假12天回家过年,(按日计酬、200?日),起薪日是每月5号,至1月24日我支付工资4000元。(我请了替班护工,也是从24日起薪,并支付了工资和法定假日加班费,无异议)。2月5原护工回来后,要我支付三天法定假日工资,这样我就属于给两人重复支付了费用,对此我不理解!对此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