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过抚养义务,良心何在?我们有义务自己贴钱给她,甚至是有义务赡养她吗?
更新时间:2019-05-03 12:19:05
问题描述:
我奶奶过世早,爷爷后来再婚(六十几岁的时候),并且每月固定打钱给继奶奶,平常生活支出只要是给我们家的都是爷爷出的,她从来没有为我们家掏过一分钱,反而倒扣钱,甚至她的孙子从小读书都是我爷爷出的钱,还有她家那边亲戚敢的人情也都是爷爷出钱。也没有对爷爷的子女(爸爸、伯伯等)尽过
抚养义务,现在爷爷去世了,她自己家的子女没有一个人来看一下,良心何在?现在她提出要两万块,不然不会善罢甘休,可是遗产剩下的都不够她想要的,我们有义务自己贴钱给她,甚至是有义务赡养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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