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十万的死亡赔偿金和二岁的儿子。受教育费用、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有哪些义务?男方的要求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5-03 19:12:45
问题描述:
丈夫意外去世、留下十万的
死亡赔偿金和二岁的儿子。当时女方要求带走小孩独自
抚养、男方家庭不同意要自己抚养、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十万元作为小孩的抚养金放在村委会、约定小孩长到18周岁再处理。小孩由男方负责抚养。现在小孩己13岁上初二、男方家庭发生一些变故称无法承担小孩的抚养义务、要求女方承担小孩的一切抚养、受教育费用、(小孩长年在学校生活、他们几乎不陪伴。且现在对小孩不管不问)女方己外地再婚。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有哪些义务?男方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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