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交警把责任划分为我主要责任,公交车次要责任。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更新时间:2019-05-04 00:41:07
问题描述:
我左转调头,在调头过程中注意到左边又行人横穿马路,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行人身上,没有注意到后侧方行驶过来的公交车,在行人要走未走的时候把方向盘往右边打了一点,导致公交车急刹,由于两车没有发生碰擦,我直接开车走了,事后接到交警
通知,公交车上有乘客摔伤,在医院治疗,需要更换盆骨。现在交警把责任划分为我主要责任,公交车次要责任。双方都已经报了
保险,现在有一点问题,伤者更换盆骨,国产的保的年限不长,伤者要求做进口的,但是进口的
保险公司一分钱不报。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在这个事件中我是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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