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区法院送达行政裁定书,我家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向区法院申请复议还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19-05-06 10:49:46
问题描述:
我家房屋被征收,与
拆迁人没签订任何协议,因拆迁人补偿不合理,拆迁人就向XX局提出裁决,XX局作出裁决后,我家向XX局对区裁决提出
行政复议,因XX局没有将复议决定送达另一产权人(其他人收到),故没向法院提起诉讼。现拆迁人向区法院申请执行XX局裁决,法院也单方面与我家了解,我家表示不服并提出相关证据。最近区法院送达行政裁定书,维持XX局裁决,要求我家迁出老房子,由XX府组织实施。为此,我家不知道该怎么办?根据
行政诉讼法,我家是否可以向区法院申请复议还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请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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