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该企业因国家政策性破产后又重新组建了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我也在该新的公司上班,股份就必须转让或退吗?
更新时间:2018-08-07 02:32:0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以前在一家国营企业,后来该企业因国家
政策性破产后又重新组建了新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工商注册时我是
注册资本的股东之一,同时我也在该新的公司上班,因工资较低等因素,一年后,在征得改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我到了另一家企业工作,期间我个人的工资、养老金等5金一费等一切费用由我个人承担缴纳外,每年还向我公司上交5-8万的“管理费”,5年累计已20多万元,现在我不打算再向我公司交管理费了,可是我公司却要我办理手续,而且股份也得转让或退出!请教: 1、我公司收管理费合法吗?(我在外工作期间没用我公司任何一分资金,也更没有用我公司的资质等,纯属个人务工行为) 2、如果不合法,可以要求退还吗? 3、我不再交管理费,不回去上班,股份就必须转让或退吗? 4、我不想回去上班,但又不愿意退股份,也不想交管理费,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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