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
更新时间:2018-08-08 20:33:09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在某色情论坛上发了很多帖子,内容都是色情淫秽的,数量已经达到《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罪标准。他没用从中牟利。那时他不知道是犯法才发的,现在很后悔想删除以发的帖子,但他不是该论坛的管理员无法删除。只能从他发过的帖子中有个编辑功能,把里面的淫秽内容删除。(帖子还在但里面的内容没用了)。之后他改过自新不再看色情的东西,而且他还在网络违法
犯罪举报网站上举报了上百个色情网站。
我想咨询下,1.我朋友在色情论坛上发过帖子但现在他把内容全部删除了,还算不算的犯罪,会不会被抓。2.他在网上举报了上百个色情网站这样算不算是有
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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