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有车辆纠纷,交警正在处理中,交警来我家没找到我,说你们自己双方先谈一谈,又不是啥大事,所以约定好才到一起的,对方委托有一个人说事另有三人陪同,事先我不知道,没有谈妥,就对我进行阻拦,又叫了一个残疾老人也挡在车前,逼我拿出5000元,这样我就报了110,来了两次都没有制止,管不了,第三次要求离开时,和对方委托的四人发生肢体冲突有三人打我,我还了手有两人受伤,后我又一次报警。问一:做为
受托人对方的这中行为触犯什么
刑法,主家犯什么刑法。二:我出手还击是正当防为吗?我要承担对方的花费吗?三:派出所处罚不公怎么办。四:在纠纷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向我索取钱财,是敲诈勒索吗?阻拦车和人长达三个多小时,是非法拘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