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直拖欠不还,她的行为算诈骗么?还是属于欠债不还。
更新时间:2019-05-21 20:23:59
问题描述:
对方以结婚为幌子,恋爱期间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借钱或是买东西,理由包括还
信用卡贷款外债,交房租水电,生病住院,开服装店等。金额超过五万,后续交往中发现她之前说的都是虚假的,并且另外有男友,并且住在对方家。遂分手,她承认欠我五万,但是一直拖欠不还,她的行为算诈骗么?还是属于欠债不还。(有她在交往期间与
其他男子
同居的证据,承认欠款的聊天记录,所有转账记录。还有她利用假身份信息与其他男子交往谋财的证据,还有欠其他人债务不还的证据和欠信用卡不还被催讨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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