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是否可以主动恢复执行程序?
更新时间:2018-08-09 10:10:20
问题描述:
我们
公司和乙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公司将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乙公司按时将货物送交给我们公司。一审判决以后,乙公司没有
上诉也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向我们公司交付货物。我们向人民法院申请
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和我们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签订后,乙公司又不履行和解协议。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法院能否主动恢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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