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8-08-09 14:51:5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前夫是2005年4月离婚的。有一个男孩,2002出生。离婚时,小孩是判给男方的,我每月担负500块生活费,学费,医疗费平均负担。事实上,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我父母带的。现在孩子到了读书的时间了,我们的计划是把孩子接到
上海来。但是,我们在小孩的教育和学校的安排上等有很大的分歧。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准备5月份结婚。我和我现在的先生商量过了,他有一个男孩,孩子已经25岁了。他也同意我把小孩的
抚养权争取过来。我想问问,我能把小孩的抚养权争取过来吗?我要怎么要求
抚养费呢?请您帮我想想办法,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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