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本人能申请视同缴费年限退回部分补缴费用吗?这不公平吧
更新时间:2019-05-25 22:56:41
问题描述:
本人曾在内地事业单位工作5年,后调入
珠海非事业单位工作,95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全部员工都按实际工作年限补缴交了社保,因当年没有视同缴费一说,从外地行政事业单位调进的员工也补缴交了社保,当时因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都得全由个人补交,就按最低标准补缴。本人现临近退休,请问律师:本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听说视同缴费标准高于当年缴费最低标准,本人能申请视同缴费年限退回部分补缴费用吗?若不能,补缴反而比不缴所享受的退休金低,这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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