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再婚后我们共同育有一个女儿,如果按现在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孩子的户口还不能随孩子爸爸落上海吗?
更新时间:2019-05-28 16:27:41
问题描述:
我和现任丈夫都是离异人士,他与前妻育有一个儿子,我与前夫育有一个女儿,2005年再婚后我们共同育有一个女儿,当时因罚款数额巨大承担不起,户口上在江苏,现在孩子面临升学问题,户口要转到
上海,但是转不过来,如果按现在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孩子的户口还不能随孩子爸爸落上海吗?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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