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其手续还包括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
办社保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
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八条修改为: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修改为: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还应当依照有关消防管理
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城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