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合同说2013年5月20日以后的物业取暖费由我购买人负责,我们单位按产权证的日期从2013年4月给付了物业取暖费,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5-30 16:23: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事咨询一下,我在2013年4月购买一处
房产,我们签
合同说2013年5月20日以后的物业取暖费由我购买人负责,2013年5月20日之前物业取暖费由他们负责,我们单位按
产权证的日期从2013年4月给付了物业取暖费,今年物业开始贴条说我家欠2013年1-3月份物业取暖费,并让我交费,我把上个房主的姓名电话给物业,物业催不来费,物业让我交2013年1一3月份物业取暖费或者我去催前房主交费,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