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后来他让我给他打欠条,当时我说不打行吗?又让我重新打了欠条。
更新时间:2019-05-30 20:16:25
问题描述: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来北京打工,在北京6月份跟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在我的朋友租的房子玩牌?玩趴三?没拿真钱玩?就是口头说压多少,可后来他说欠的钱必须给?我也没在意心想是开玩笑的话,可后来他让我给他打
欠条,还让我签字按手印,当时我说不打行吗?他说必须打!最后我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打了欠条!我又跟他们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心虚怕真的以后连累了我的家人我就把欠条偷了出去让我给撕了,我去了一个在顺义上班的朋友家里呆了一晚上,第二天呗他们找了回来,又让我重新打了欠条。请您帮我解决一下。这个事情算真的欠他钱吗?因为数额很大11万,如果少的话我就想办法赚钱还他,可是这个金额很大我承受不起!请您帮帮我吧!真心的感谢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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