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答应在2017年12月30日还给我10万元,债权人应该怎样计算利息?还是从2018年1月1日起算息?
更新时间:2019-06-01 09:10:53
问题描述:
我与被告在2017年6月1日签定一份20万转帐还款欠据,被告答应在2017年12月30日还给我10万元,可被告至今(2018年6月15日止)也没还一分钱,我们签定的欠据没有注明
利息,现以过期6个月了,
债权人应该怎样计算利息?是从17年6月1日签定欠据之日算起,还是从2018年1月1日起算息?按什么文件要求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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