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工商部门出示商家提供的质检报告、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6-01 13:42:57
问题描述:
你好,第一个问题:请问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工商部门出示商家提供的质检报告、品牌授权书,工商并未出示并告知不强制商家出示给
消费者验证,请问这样合理吗?第二个问题:本人已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工商局官网实名认证且提供个人身分证号,但是天津工商要求本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并告知匿名举报不需要这些材料,实名举报必须要这些资料。我在
北京举报多次,且北京工商从未要我出示这些个人隐私材料,因为官网实名认证可查,所以天津工商是否作为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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