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二次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二次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提出复核申请的方法是什么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